2017廣西梧州市事業單位招聘調整人員資格條件公告(非中小學教師崗位,第1號)
根據《梧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梧政發[2012]52號)及《梧州市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非中小學教師崗位)人員簡章》的有關規定,經研究,同意以下單位調整部分資格條件:
1、梧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業技術人員(四)崗位專業要求調整為會計學、審計、財務會計;
2、梧州市產品質量檢驗所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專業要求調整為通信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生物科學、化工與制藥、環境科學、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應用化學、動物科學;
3、梧州市長洲區城建管理站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專業要求調整為城鎮建設、輕化工程、土地規劃與利用、化學類;
4、梧州市長洲區長洲鎮農業技術推廣站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專業要求調整為農學、農業推廣、蔬菜、植物科學與技術、土壤與農業化學、分析化學;
5、梧州市萬秀區普查中心工作年限要求調整為2年及以上
6、梧州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專業技術人員(一)與專業技術人員(二)崗位招聘對象范圍要求調整廣西轄區戶籍;
7、梧州市紅十字會醫院西醫臨床崗位人員、醫學技術崗位人員、藥劑崗位人員其他條件要求調整為具有三級綜合醫院工作經歷;
8、梧州市長洲區普查中心、長洲區長洲鎮文化體育和廣播電視站、梧州市長洲區倒水鎮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招聘對象范圍要求調整廣西轄區戶籍;
9、梧州市長洲中學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學位要求調整為學士及以上;
10、調整取消梧州市建筑設計院專業技術人員(三)崗位。
特此公告
原標題:于調整梧州市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 (非中小學教師崗位)人員資格條件的公告(第1號)
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4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