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江西九江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14人】
為了適應我市事業單位發展的需要,根據九人社字〔2011〕54號文件的通知精神,九江市事業單位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為做好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結合實際,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計劃
2017年度上半年九江市市直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04名、德安等7個縣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10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表1。
三、招聘范圍
招聘對象為全國范圍內符合本次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各類人員。
(一)具體招聘崗位年齡視崗位條件要求。在符合崗位專業等其他條件下,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報考年齡可不受崗位年齡要求限制,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崗位計劃表另有規定的除外)。
報考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1日。年齡計算:28周歲及以下指1989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歲及以下指1987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指1982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歲及以下指1977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齡計算方法適用于本次考試的報名、考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所有程序。
(二)報考人員為大專及以下學歷的須為江西戶籍或江西生源。江西戶籍是指公告時為江西戶籍或者此前曾為江西戶籍,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參加高考的考生或江西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統招2017年畢業生。
部分縣鄉基層職位僅面向本縣戶籍招考(本縣戶籍是指網上報名結束前為該縣戶籍或者此前曾為該縣戶籍),具體要求以崗位表為準。
(三)符合擬報考職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要求。
報考者所學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相符,并且該專業的學歷(學位)層級要達到職位要求。
報考者取得學歷(或學位)的時間須為網上報名結束之前,但對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畢業生,如能在2017年7月底之前取得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可按畢業時的學歷(或學位)報考。
專業分類按照普通高校研究生、本科、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全省技工院校高級工專業目錄(詳見附件2)執行。考生專業應與崗位要求專業一致;目錄中沒有的專業,符合職位需求及專業分類原則的,可咨詢各用人單位,由各用人單位報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報考。
(四)在職人員(在職人員指的是已被機關和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在編在職工作人員)須提供原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及各縣級人社部門簽署同意的報考證明。報考證明有效時間為網上報名結束前。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無計劃外生育;
(五)崗位所需要的任職資格、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八)崗位計劃表中的工作經歷。崗位計劃表中其他條件欄要求的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指2015年4月1日及以前畢業并從事工作。全日制國家統招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兼職、實習和社會實踐經歷不作為工作經歷。
(九)招考職位要求限江西省統一招募且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或西部志愿者報考的,是指由我省省級部門統一組織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即大學生“村官”)、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須為全國項目且服務滿兩年)這三個項目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基層項目服務期滿的計算截止時間是2017年9月30日。
(十)各項資格條件的計算截止時間,除其他明確或另有規定的以外,均為網上報名結束前。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限的;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