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黃岡市直事業單位在市級駐軍軍人隨軍家屬中招聘6人公告公告【招6人】
(五)體檢、考核和公示
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如總成績并列,則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體檢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名額空缺,從該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直接進入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直接進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門委托黃岡軍分區政治部會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主要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對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缺額,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考核合格人員在黃岡黨建網和市人社局官方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后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取消相關人員的受聘資格。因取消資格或其他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確定單位或者崗位,為新招聘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嚴格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非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3個月,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對違紀違規人員的處理
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2009〕126號)文件和省、市有關規定處理。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報名咨詢電話:0713-8613277(市委組織部綜干科)
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業科)
原標題:黃岡市市直事業單位在市級駐軍軍人隨軍家屬中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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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岡市市直事業單位在駐軍干部隨軍家屬中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
中共黃岡市委組織部 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4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