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福泉市事業單位赴西安高校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公告【招25人】
四、引進程序
(一)發布人才需求信息。(發布時間:2017年4月15日)
(二)現場人才引進時間及引進地點(見附件)
(三)引進辦法
1.由福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制作人才引進簡章向相關高校就業指導中心發布。
2.進行考試或考核。
①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由到低分確定初步擬聘人員。
②采取面談的方式進行。調取應聘人員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科考試成績(有工作經歷的主要是工作實績),與應聘人員在充分交流溝通的基礎上,綜合分析考生發展潛能等因素及面試成績確定初步擬聘人員。
具體方式由福泉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授權現場人才引進工作小組根據擬聘職位所需專業特點和要求,從上述兩種方式中確定一種。
3.人才引進現場操作程序:
組建現場人才引進工作小組,由有關市領導任組長,市紀委(監察)、組織部、編委辦、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用人單位等相關部門領導為成員。人才引進工作小組到高校后,在高校就業指導中心的支持協助下召開現場招聘會,組織與招聘職位專業相符的考生現場投檔(投檔材料包括畢業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科成績表、身份證、執業和職稱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材料、自薦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等),由人才引進工作小組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并根據考生報名情況確定考核方式。對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考核,按報名人數與引進人數之比核定應聘人數,原則上每個職位不低于1:3(報名人數達不到1:3的,由人才引進工作小組合議,根據專業稀缺情況,決定是否放寬比例應聘)。人才引進工作小組根據擬引進職位所需專業特點、要求,現場確定考核方式篩選確定初步擬聘人員,與初步擬聘人員進行現場談話征求意見,對愿意應聘的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現實表現及學科成績與所在高校相關部門進行核實。由人才引進工作小組合議,經與考生協商達成一致后,與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學習成績優良、面試合格的畢業生當場簽訂就業協議書(應屆畢業生還須簽訂所在統一印制的《三方協議書》,請應屆生應聘時隨身攜帶;往屆生簽約時須交納誠信金)。
應聘人員只允許一次投檔一次應試,未被列入擬聘用人員者不能再次投檔應試。
現場人才引進工作結束后,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擬聘人員名單。待擬聘人員取得畢業證書,經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政審合格者,再辦理相關正式聘用手續。未按時參加體檢、政審的,取消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考生提供的有關信息和材料弄虛作假或資格條件達不到職位要求等情形,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職位要求和考生在人才引進現場的考核成績及所在高校或單位表現情況,按1:1比例擇優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按規定程序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經體檢、考察合格,辦理聘用手續。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未能取得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取消聘用資格。本次人才引進人員全部為事業單位正式事業編制,試用期為一年,待遇按國家有關同類人員規定執行。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并報原鑒證機關備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的人員在福泉市內最低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含試用期),如出現調離、辭職或放棄的,根據就業協議承擔相應的補償責任(考察、考核不合格的情況除外)。被聘用人員應按通知要求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超過規定報到時間15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