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青島市城陽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局屬公立醫院招聘127人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試行多元化辦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號)、《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試行)》(青人社發〔2017〕3號)、《關于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魯辦發〔2015〕53號)以及我市有關規定和要求,2017年青島市城陽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局屬公立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7名(詳見《2017年青島市城陽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局屬公立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應聘初級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6年4月18日以后出生);應聘中級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71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具體年齡要求詳見《計劃表》;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計劃表》)。
在職人員應聘,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城陽區衛生計生系統正式在編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統一招聘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4月18日9:00—4月20日16:00;
網上審核時間:2017年4月18日9:00—4月21日16:00;
查詢及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4月19日9:00—4月22日16:00。
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實行網上統一報名,應聘人員登陸青島市衛生人才網站(http://www.wsrc.cn),點擊左側“考試信息”欄目下的“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個人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考試資格的,查實后取消本次報名資格。
2.單位初審:招聘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單位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3.繳費:考務費按每人40元收取。報考人員初審通過后,要按規定時間登錄青島市衛生人才網站(http://www.wsrc.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考人員繳費后,下載打印《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
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2017年5月11日9:00—5月13日16:0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和,須先在網上繳費,于2017年4月24日9:00—11:30到青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綜合服務中心(青島市市南區棲霞路16號)辦理考務費退款手續(逾期不再辦理)。辦理減免考務費時,應出具以下材料:《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原件和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
網上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緊缺專業崗位可適當放寬。取消核減的計劃將在青島城陽就業網(http://jy.chengyang.gov.cn)、城陽人民醫院網(http://www.qdcyyy.com)予以公告,請考生根據公告要求辦理改報等事宜。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協議書)、成績表、出具的專業和學歷證明、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2017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2017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均須在2017年4月18日之前取得),其中,屬無業人員的需提交失業證或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所在單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經招聘單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體檢時提供)。對應聘人員有工作年限限制的,應審查其勞動合同備案及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相關工作經歷情況(工作年限均截止2017年4月18日)。對應聘人員有相關資格證書要求的,應提交相應資格證書。
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使用A4紙復印)各一份。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在規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