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張家界市直單位遴選公告【招36人】
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17年市直單位第一批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與計劃
本次市直單位共公開遴選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下同)28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名。具體見《2017年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計劃職位表(第一批)》(附件1)。
二、報名范圍與條件
(一)報名范圍
具體每個職位的報名范圍詳見附件1表中的“面向范圍”欄(各職位面向范圍均不含中央、省駐張單位)。
(二)報名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公務員職位均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3.現任正科級及以下職務層次(以報名截止日期所任職務、職級為準);
4.年齡要求:以各職位公布的為準。所有年齡均以周歲計算,如:年齡30周歲以下的,即198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7.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相關工作、任職經歷及年齡計算時間均截止2017年4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定,2014年以來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的(不含選調生);
4.參加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錄時,考錄公告及職位要求有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期的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尚在新錄用公務員或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的(尚在新提拔任職試用期內的人員如果報考,調動時不予認可試用期的職務級別);
6.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到遴選單位現場報名的方式,不收取報名費。報名時間: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7日下午17:30。
報名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職位要求的有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印章)、相關證明原件、3張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到各遴選單位進行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每名報考者僅限報考一個職位。
具體報名地址及聯系電話詳見《遴選單位報名地址及聯系電話一覽表》(附件3)。
各職位審查合格的報考人數與遴選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需達到5:1筆試方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遴選計劃。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等特殊職位,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同意,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可放寬到3:1。遴選職位被取消的,允許該職位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四、筆試
筆試一般考一門公共知識,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另外市政府辦工作人員、市紅十字會辦公室工作人員、張家界經開區管委會辦公室文秘人員、團市委辦公室工作人員職位需加試作文;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工作人員(一)、工作人員(二)職位需加試民族宗教專業知識。公共知識和作文筆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統一組織,民族宗教專業知識測試在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的指導下由遴選單位負責組織實施,要求在面試前完成。筆試不指定考試范圍,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擬定于2017年4月下旬,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