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涼山州會東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16人】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由各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公共基礎知識》(或《醫學基礎知識》)由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以下遞補程序均按此進行)。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所有進入體檢程序的人員均需加測尿檢。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組織人社部門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四)復檢及遞補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組織人社部門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試作弊處理。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因體檢人員自動放棄出現的空缺,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可按程序依次遞補一次。
六、考核
組織人社部門以及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人崗相宜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再次進行核對,作出考核合格與否的結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因考核不合格和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須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在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程序依次遞補一次。
七、公示
考核合格者,面向社會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反映問題者須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按管理權限可先報中共會東縣委組織部或會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資格。公示期間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棄權或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按該崗位以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