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西防城港市海洋局防城區分局招聘公告【招8人】
2.考核
考核應當組成考核組,考核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計生等情況,并對考核對象進行報考資格復查。考核結束后,形成書面材料,對能否聘用給予考核結論。
3.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和聘用
在考核、體檢合格人員中,以面試合格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每個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同一崗位比例內末位考生面試合格成績相同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根據考核情況、體檢結果,通過票決的方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對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擬聘用人員在防城港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公示后,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考核單位應當及時進行復查。經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進行聘用。
六、聘用人員待遇
本次招聘為編外人員招聘,采取簽訂協議的方式進行管理,協議期為3年,試用期為1個月(包含在協議期內),工資待遇為2000元/月,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其中單位部分由區財政承擔。
聘用協議期滿,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經考核合格,并報區人民政府同意的,可簽訂續聘協議,協議期滿不再續聘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勞動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學科)類別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類別)分類指導目錄(2017年版)》設置。
原標題:防城港市海洋局防城區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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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海洋局防城區分局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4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