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漳州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注意事項
(7)聯系方式:
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網上報名時我們將以加密的形式顯示[亂碼的形式顯示],考生如果沒有填寫聯系方式,造成招考單位沒有辦法與考生聯系,后果考生自負。
考生要對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核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溫馨提示:根據以往報考的情況,建議報考者不要等到報名時間即將截止時再報名,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有一定的時限,報考者報名后,一般兩天后才知道是否通過資格審查,如果報考者報名時間太晚,且未能通過資格審查,就很可能沒有時間選擇其他崗位。另外最后兩天報名人數會出現“井噴”,極易造成網絡擁堵,給報考者報名帶來不便。
4、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專業資格證書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
報考者相關專業資格證書但未取得證書的,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的結論。其中:醫衛技職位人員的相關專業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結論)等放寬到2017年10月30日前取得。
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未滿36周歲視為35周歲,即在1981年4月12日至1999年4月12日期間出生)。
2017年4月12日前常住戶口在我省的人員,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5年、2016年、2017年應屆畢業生,均視為本省報考者。招考范圍限在“本縣”的,按以上原則類推確認考生條件。
5、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方案并仔細對照招聘職位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方案規定及擬報職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6、此次招聘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7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專業指導目錄》中“××類”下所列專業;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所列專業。
本次公開招考關于考生專業的確認,本科及以下學歷的以畢業證書所注明的主專業為準(不含畢業證書上加括號的專業或方向)。如考生的畢業證書所注明的專業為:工商管理(財務管理),本次考試只確認該考生的專業為“工商管理”專業;又如考生畢業證書所注明的專業為:政治經濟學(法學方向),本次考試只確認該考生的專業為:政治經濟學。
涉及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專業是參考教育部關于《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進行設置和審核。
擁有“雙專業”(不含輔修專業)、“雙學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條件且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任何一個學歷(位)報考,所學的專業必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可查詢認證。福建省“雙專業”、“雙學位”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必須在福建省教育廳門戶網站的查詢平臺可查詢認證。
7、職位條件一覽表里面的學歷類別要求為“全日制”是指經教育部門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并且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可查詢認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里面的學歷類型為“普通”、學習形式為“普通全日制”或“全日制”。
8、報考者所學專業與所需專業必須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職位條件為:經濟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或以上學位,報考者必須為經濟學專業畢業,取得該專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并被授予經濟學學士以上學位,專業、學歷、學位三者一致,方可報考。
9、機關、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應征得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資格復審時須提供《關于同意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參加漳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考的情況說明》(此表格在“漳州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下載中心下載”,請考生詳細閱讀填寫說明),否則取消報考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