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廣東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選聘教師公告【招45人】
一、選聘崗位
具體參見《2017年龍崗區教育系統選聘教師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選聘人員須為本科及以上學歷,具備崗位相應教師資格證,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71年4月1日之后出生)。已超過45周歲,但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小學臨聘教師,可按其在我市公辦中小學的從教年限予以抵減,每從教滿1年(含學年)抵減1歲,抵減后不超過45周歲的,視同符合年齡條件。
(二)其他條件
選聘人員除基本條件外,還須獲得下列個人榮譽之一:
1.全國模范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國教師、全國教育工作者、全國中小學班主任、全國中小學德育課教師、全國中小學德育工作者、獲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證書的教師。
2.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特級教師”稱號;省級(含副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評定的名校長、名教師;
3.南粵教師、南粵教育工作者。
4.深圳市校長、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師、深圳市十佳師德標兵(師德標兵)、深圳市班主任、深圳市教師、深圳市先進教育工作者、獲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貼的教師。
5.具有相關企業、行業5年以上工作經驗,目前仍在崗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只符合此條款的,僅限報考龍崗中等專業的崗位):(1)近5年內獲得省級及以上技術能手稱號;(2)近5年內獲得省級及以上人力資源、教育部門組織的職業技能競賽前3名的技術技能型、復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3)近5年內輔導學生獲得全國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主教練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