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龍崗中心醫院招聘公告【招2人】
根據《關于印發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的通知》(深人社規〔2012〕16號)有關規定,經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局核準,深圳市龍崗中心醫院面向社會公開選聘2名職員,具體職位參見《深圳市龍崗中心醫院面向社會人員公開選聘職員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選聘職員職位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條件和要求
(一)選聘對象
符合本公告及選聘職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二)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本公告及《選聘職員職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對報考學歷的有關要求
1、考生的學歷、學位須與職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的崗位,高學歷可以報考要求低學歷的崗位,但必須符合職位表中相應學歷的專業和學位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如:職位要求最低學歷本科、最低學位學士,本科和研究生專業均要求護理學,如考生的研究生專業為護理學,應具備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如考生的本科學歷為護理學、研究生學歷為非護理學,還應具備護理學的相應學位。
2、職位要求為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學歷的,考生為成教、自考、電大、業大、函授或在職黨校學歷的不能報考。
(四)對報考專業的有關要求
1、報考者的所學專業(指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一致。專業是否相符可以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附件3)。
2、所學專業必須與職位規定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崗位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為"護理學",若報考者本科的專業為"護理學",但研究生的學歷為"內科學",則不符合要求。
(五)對報考年齡的有關要求
在《選聘職員職位表》"與崗位有關的其它條件"中有年齡限制要求的,按《選聘職員職位表》要求的年齡報考,如要求40歲以下(即1976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名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或黨紀政紀處未滿的,以及解除處未滿1年的;或受過刑事處罰的;近三年內違反醫德醫風,被評為醫德欠佳及以下的;近三年內鑒定為醫療事故責任人的;
2、2012年3月以來參加國家、各省或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限制報考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或投遞資料報名的方式報名。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17:00止(工作日正常上班時間)。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地點:深圳市龍崗中心醫院人事科(深圳市龍崗大道龍崗段6082號),聯系電話:0755-84813201,郵編:518116。
(四)資格初審相關要求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審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應聘條件。資格審查合格的確定為考試候選人,報名資料由招聘單位留存。報考者應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核人員驗證,并提交復印件。
1、材料:(1)必需材料:報考者本人填寫的《深圳市龍崗中心醫院選聘職員報名表》(附件2)、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醫師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從事臨床工作及年限的證明、《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擬聘擬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其中已育或已孕人員在辦理聘用備案手續環節須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否則取消聘用資格)。(2)參考材料:報名者除須提供(1)必須材料外,可提供個人專業技術能力介紹資料、論文、科研成果、榮譽(獎狀)證書等,供選聘單位擇優時參考。
2、其他要求:報考者所提供的審核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取消報名和選聘資格。資格初審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前龍崗區人力資源局的備案審查結果為準。
三、考試與考察
(一)根據報名情況,按每個職位擬聘人數的3倍擇優確定考試人選,報名人數不足擬聘人數3倍的,所有報名人員均為考試人選。
(二)考試:由深圳市龍崗中心醫院組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對象確定:按考試成績高低排序,從高到低按擬聘人數1:1擇優確定考察對象。
(四)深圳市龍崗中心醫院按照有關規定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
(五)考察合格者為體檢人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