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四川遂寧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招214人】
(二)考察
考察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德才表現進行全面考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http//rsj.scsn.gov.cn)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天。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二)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兩年。
(三)按照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14〕30號),本次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中,通過定向考錄優惠政策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含試用期)。符合上述規定的鄉鎮新錄用公務員須向用人單位、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書面承諾服務年限,凡不承諾服務年限的,不予錄用。服務期限未滿的,一律不得轉任至上級機關單位。
七、紀律與監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定進行,設立考錄監督電話,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
中共遂寧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 0825-2240007
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監察室 0825-5863139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