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四川巴中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招172人】
1.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持學生證及所在院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公招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4.報考“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職位的,須出具相關工作單位關于其工作經歷及工作年限的證明及其他依據材料;
5.國家有其它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復審資格出現的缺額,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選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三)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面試時間暫定于2017年7月13日起進行。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由資格復審單位發給市人力資源社會局統一制式、資格復審單位簽章、承辦人簽字的面試通知書,同時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報考者憑面試通知書原件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面試具體時間等事項將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局網站適時予以公布,考生應特別關注。
五、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名次依然不能排定的,以抽簽方式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環節人員,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本市公招其它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到錄用名額3倍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人員)最低考試總成績(即體檢成績合格線)。
體檢由市人力資源社會局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資質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本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結果及相關事項將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局網站予以公告。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市人力資源社會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職位達到體檢合格線的報考對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二)考察
市人力資源社會局統籌安排,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巴中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考察試行辦法》(巴市組通〔2012〕18號)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