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黃平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招2人】
因工作需要,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名額及職責
崗位:咨詢引導員1名,綜合代辦員1名。
職責:咨詢引導員負責接待群眾咨詢,做好引導服務、宣傳資料發放及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綜合代辦員負責做好部門授權事項的承辦、催辦、與主辦單位銜接及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則、條件及援助對象
(一)招聘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自愿報名、雙向選擇、擇優聘用、困難援助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男女不限,戶籍不限(外縣戶籍,需持有黃平縣《居住證》),屬居民戶口;
3、中專以上學歷,普通話流利,熟悉辦公軟件基本操作,語言表達能力強,具有一定的協調組織能力和應變能力。
(二)援助對象與范圍
1、就業特別困難人員
(1)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及以上失業人員;
(2)享受最低生活的失業人員;
(3)持《殘疾證》的殘疾失業人員(具有從事簡單獨立勞動能力,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4)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長期失業人員;
(5)失去土地的農民轉為城鎮戶口的失業人員;
(6)省人民政府同意確定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
(7)夫妻雙方無一人就業且無一子女就業的困難家庭失業人員(即零就業家庭);
(8)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對象。
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具體包括:①城鎮零就業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家庭的高校畢業生;②在校期間申請并獲得了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③父母雙方(單方)持《殘疾證》,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本人持《殘疾證》的高校畢業生;④學生在校期間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災難,經民政部門認定屬社會扶助對象的高校畢業生;⑤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仍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2、零就業家庭成員
零就業家庭:是指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家庭成員均處于失業狀態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記失業人員。
(三)下列人員不屬于就業援助對象
1、違反計劃生育的人員(能夠提供計生部門出具的“雙承信、雙承諾”證明的人員除外);
2、處于緩刑期間或戒毒期間的人員;
3、家庭有收入且月均收入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人員;
4、就業困難人員家庭成員中已有一人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人員(同一戶口簿的就業困難成員只援助1人);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