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樂至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96人】
(三)開考比例
報考同一崗位須形成競爭,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應不低于3:1,確屬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須報經樂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后,開考比例方可放寬至2:1。
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根據應聘者意愿進行調整,調整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樂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調減招聘崗位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的情況在資陽人事考試網上發布。報考人員報考的崗位被調減或取消后,經本人同意可調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招聘崗位參加考試。
(四)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2017年4月16日上午9:00至11:0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二證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于2017年5月中旬左右在資陽人事考試網公布。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可于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申請書到樂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306室申請查分,查分結果和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資陽人事考試網公布。
有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不得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
(五)政策性加分
參加國家、省“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報考人員,截止報名時,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級團委或人社、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規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加分不超過6分。續簽合同的,任職不滿服務期的,不另加分;續簽合同滿服務期且考核合格按規定加分。
參加“大學生村(社區)干部計劃”的報考人員,截止報名時,在村(社區)任職滿兩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滿1周年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數和獲獎次數累積計算。
符合《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規定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加2分;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不超過6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加分政策。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務于2017年4月1日18:00時前將準考證或《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服務所在地縣級組織部、團委、人社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服務期間的相關考核材料)、評為的證明材料、服務證書(合同)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交樂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相關學歷畢業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未按規定時間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報考人員,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按規定加分,加分分值及加分理由于筆試前在資陽人事考試網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