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莘縣選調公務員公告【招30人】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在全縣公務員中公開選調部分工作人員,補充到縣紀委、縣委巡察工作機構和縣委組織部系統。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和數量
全縣黨政機關在職在編的副科級以下(不含副科級)公務員,符合選調條件的均可報名。選調人數:
1、縣紀委和縣委巡察工作機構25名;
2、縣委組織部系統5名。
二、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
2.對黨忠誠、敢于擔當、清正廉潔、公道正派、作風優良,敢于堅持原則;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縣委組織部系統各職位學歷及專業要求見附表);
4.年齡:
(1)報考縣紀委和縣委巡察工作機構工作人員38周歲以下(1979年3月1日后出生);
(2)報考縣委組織部系統工作人員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5.符合組織部門相關回避政策;
6.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2.與選調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等回避關系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經組織、人事部門審核檔案有異議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方式及程序
(一)報名及單位推薦(2017年3月15日至18日)。
1.符合條件人員填寫《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見附件),報所在單位黨組織,所在單位黨組織嚴格把關,在《報名表》中對報名人員作出鑒定,提出推薦意見,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2.本人攜帶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報名:
(1)報名表(一式三份);
(2)畢業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證件照4張。
報名地點:縣人社局西樓南大講堂(新華路70號)
(二)資格審查(3月19日至20日)。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組織人員對各單位推薦人選進行審查,確定參加考試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者本人要對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性負責,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不符合選調條件,隨時取消其選調資格。
(三)筆試(3月22日)。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成績公布后,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名單。參加筆試人員達不到1:1.5比例時,參加筆試人員均進入面試。
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3月26日)。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評考生的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面試時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根據面試合格人員面試成績和筆試成績各占50%計算考生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分職位從到低分等額擇優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因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多于擬錄取人數時,則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考察人員)。進入面試考生人數達不到1:1.5比例時,適當調整選調人數。
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體檢。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組成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深入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考察采取個別談話、調查走訪、查閱人事檔案等方式進行。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缺額,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一)公示。根據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二)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但不影響選調的,辦理調動手續。
五、組織實施和要求
(一)選調工作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
(二)報考人員和參加選調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公開選調工作的有關規定,嚴禁弄虛作假。對違反規定和紀律要求的,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報名咨詢電話:
中共莘縣紀委:0635—7325518
莘縣縣委組織部:0635—7321346
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635—7321297
原標題:莘縣2017年公開選調部分公務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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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莘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莘縣縣委組織部
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3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