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肅定西市鄉鎮公務員考試公告(13人)
七、體檢
體檢由市考錄辦統一組織,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體檢規定組織實施。如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人選排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及審批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在當地主要新聞媒體以及擬錄用人員所在鄉鎮、行政村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反映的問題經查證屬實,并經省考錄辦認定不宜錄用的,取消其錄用資格,并按人選排序依次遞補。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由市考錄辦報省考錄辦。錄用人員名單經省考錄辦審定后,由市上辦理錄用手續。
九、使用和管理
從村干部中錄用的公務員占鄉鎮行政編制,試用期一年,期滿考核合格后,按有關規定轉正定級。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最后一次連續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的時間以及大學生村官到村任職工作的時間計算為工齡。所有新錄用人員,如向縣(市、區)及以上機關流動,須錄用后在鄉鎮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
錄用人員具體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其中專門面向減貧“摘帽”村招錄的人員,原則上繼續安排在所在村工作。
十、考錄組織方式
從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以縣區為單位組織進行;從大學生村官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以市州為單位組織進行。此次考錄不向報考人員收取費用。
歡迎社會各界對此次考試錄用工作進行監督。
工作電話:0932-5930590
原標題:定西市2017年從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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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甘肅省從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登記表.doc
2.2017年甘肅省從大學生村官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登記表.doc
中共定西市委組織部 定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3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