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桑植縣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招25人】
四、政策待遇
(一)工資待遇。基本工資及績效工資按照國家政策標準執行。
(二)政治待遇。公開選拔的高層次人才,定向安排到縣直事業單位工作,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內享受用人單位正式干部相關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按有關程序辦理正式手續,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分別按七級職員(正科級)、八級職員(副科級)進行管理;工作業績突出、表現的優先提拔重用;符合公務員調任條件的調任后登記為公務員;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可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特別的可破格優先推薦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三)安家補貼。博士研究生安家費10萬元(按每年2萬元計發),碩士研究生安家費7.5萬元(按每年1.5萬元計發),5年服務期內全部發放到位。
(四)住房。博士研究生由人社、住房部門負責為其安排性住房(有使用權,但不辦理產權),15年后仍在我縣工作的為其辦理產權;碩士研究生在5年服務期內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統一實行貨幣化補貼,每季度發放一次。
(五)家屬就業。由縣委組織部、縣編辦、縣人社局按照就業、調配有關政策,對需要來我縣就業的引進高層次人才的配偶、子女,優先推薦就業崗位或協調落實工作單位。
(六)生活補貼。公開選拔的高層次人才,除正常執行現行同類人員工資待遇外,對博士研究生由縣財政按每月1000元的標準發放為期五年的生活補貼,碩士研究生按每月500元的標準發放為期五年的生活補貼。
(七)醫療服務。公開選拔的高層次人才建立健康服務檔案,5年內每年安排一次體檢,體檢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八)編制。公開選拔的高層次人才應確保編制的使用,由編制部門按人才引進計劃調劑相應編制。
五、紀律及其他要求
人才引進工作由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如發現違紀違規問題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本目錄一經發布,在一年內有效。在集中引進結束后,只要崗位空缺,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一律實行“免考+隨到隨引”的綠色通道制度。
本次人才引進工作指定信息發布網站為桑植縣公眾信息網、桑植縣黨建網,有關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該網站發布為準。
報考人員應準確填報個人聯系方式,并在整個公開選拔過程中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通訊不暢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聯系方式及咨詢電話:中共桑植縣委組織部:0744-6233232
本《公告》及其未盡事宜,由中共桑植縣委組織部、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7年度桑植縣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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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桑植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3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