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滎陽市選拔法制工作人員公告【招10人】
為進一步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優化我市法制人才隊伍結構,我市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能力,加快建設法治政府進程,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選拔法制工作人員,為做好此次選拔工作,特制定滎陽市選拔法制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一、選拔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平等、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原則。
二、選拔崗位及數量
公開選拔法制工作人員10名,全供事業。
三、選拔范圍
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法律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教育系統除外)。
四、選拔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齡在35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有法律規定不得選拔的其他情形的。
五、選拔程序
(一)發布選拔信息
在滎陽市人民政府網、滎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等公共媒體及網站發布選拔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辦法:
本人現場報名,不得替代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時間:2017年3月15日至3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報名地點:滎陽市人力資源服務大廳(福民路與國泰路交叉口東南角)。聯系電話:0371----60252068
4、報名相關要求:
(1)報名時需攜帶材料:畢業證、身份證、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所有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套(用A4紙復印)。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報名時提交兩份《滎陽市公開選拔法制工作人員報名表》,并在報名表處粘貼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3)選拔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5的,經滎陽市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的比例,如降低后仍達不到要求的,選拔名額遞減。
(4)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后,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于2017年3月31日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