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滎陽市招聘法制工作人員公告【招10人】
為進一步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優化我市法制人才隊伍結構,我市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設進程,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滎陽市法制工作人員,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滎陽市公開招聘法制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平等、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公開招聘法制工作人員10名,全供事業。
三、招聘范圍
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及以上學位的法律類專業畢業生(含2017年應屆畢業生)。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齡在30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近5年來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在滎陽市人民政府網、滎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等公共媒體及網站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辦法:
本人現場報名,不得替代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時間:2017年3月15日至3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報名地點:滎陽市人力資源服務大廳(福民路與國泰路交叉口東南角)。聯系電話:0371----60252068
4、報名相關要求:
(1)報名時需攜帶材料: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所有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用A4紙復印)。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017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所在院校開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在職人員需出具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報名時提交兩份《滎陽市公開招聘法制工作人員報名表》,并在報名表處粘貼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5的,經滎陽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例,但不得低于1:3的比例,如降低后仍達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
(4)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后,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于2017年3月31日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1、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法律基礎理論、行政法等。
3、筆試總成績為100分。
4、筆試成績在滎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