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江陵縣市政園林建設中心招聘公告【招3人】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20日17:30止(節假日不休息)。
2、報名辦法:報名者直接到江陵縣市政園林建設中心報名。聯系人:崔光劍,聯系電話:13886601447。
3、資格審查:報名人員須在2017年3月20日17:30時前攜帶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套(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執業資格證、獲獎證書等)及近期3張1寸免冠彩照到江陵縣市政園林建設中心(江陵縣楚江大道41號行政服務中心四樓715房間),填寫《江陵縣市政園林建設中心中心招聘人員登記表》及《誠信承諾書》,接受資格審查。報名人員須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和提供真實證明材料,一經查證弄虛作假,或與招聘公告規定的報名條件不一致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
4、面試
(1)根據報名情況,按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和面試人數之比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含直接進入面試人員)。由江陵縣市政園林建設中心通知考生領取《江陵縣市政園林建設中心招聘面試通知書》。
(2)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由江陵縣市政園林建設中心負責通知考生,面試時須攜帶身份證原件。
(3)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素質和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處理問題的能力。
5、體檢與考核:根據面試成績順序,從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及考核人員名單,體檢如有不合格或棄權的,依序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等規定執行。
6、擬聘用人員確定及公示
江陵縣市政園林建設中心對擬聘用人員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人事檔案和執業資格證等原件進行審核后進行公示。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被發現并查證核實確有違反考核紀律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經江陵縣市政園林建設中心招聘考核小組研究通過后,確定聘用人員。經考核錄用的人員,試用三個月考核通過后,簽訂聘用合同,并依據《勞動法》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工資待遇面議。
原標題:江陵縣市政園林建設中心人員招聘公告
2017年3月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