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會東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遴選巡察機構工作人員公告【招4人】
根據省委、州委和縣委關于開展巡察工作統一部署和有關政策規定,為充實縣委巡察工作力量,努力建設一支“忠誠干凈擔當、敢于監督、善于監督”的巡察隊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四川省市(州)、縣(市、區)黨委巡察工作辦法(試行)》(川委辦〔2016〕26號)等文件精神,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擬面向全縣公務員隊伍擇優遴選巡察機構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名額
擬公開遴選縣委巡察機構科級及以下工作人員4名(縣委巡察辦1名,縣委巡察組3名)。
正式遴選人員確定后,根據個人學歷、經歷等情況和工作需要確定具體崗位。
二、遴選范圍
全縣范圍內符合遴選條件的機關公務員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三、遴選資格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的條件:
1.對黨忠誠,品行端正,敢于堅持原則,敢于擔當,清正廉潔;
2.勤奮敬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實績突出,辦事認真,群眾公認;
3.中共正式黨員;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專且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
6.符合最低服務年限有關規定;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或在鄉鎮任職不滿一年的;
2.遴選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3.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違反計劃生育的;
6.有涉法涉案情形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程序
(一)發布遴選公告
遴選公告在會東縣城公告欄和會東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schd.gov.cn/上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地點:會東縣委巡察辦(縣紀委辦公樓一樓)
報名時間:2017年3月6日至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報名者需攜帶材料:
1.所在部門(單位)黨組(黨委)簽署同意報考意見的《報名登記表》2份,貼照片;
2.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干部檔案專項審核認定的《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2份;
4.《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2份;
5.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6.近期兩寸免冠照片3張;
7.黨員證明材料。
注:《公務員登記表》和《干部任免審批表》需本部門(單位)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鮮章。
縣委巡察辦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遴選名額達不到3:1的,考調名額按比例依次削減。
領取準考證時間待定。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