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宜昌市興山縣縣直機關綜合執法應急用車中心招聘公告【10人】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本次縣直機關綜合執法應急用車中心招聘司機崗位10名(持有A駕駛證者優先)。
二、招聘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品行;
2、男性,具備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不限, 45周歲以下(含45歲,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高在1.68米以上,身體健康;
3、具有5年及以上汽車駕駛經歷,沒有重大交通事故記錄;
4、縣直機關公務車改革解除勞動合同人員及復員退伍軍人同等條件下優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處于刑事處罰期間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司機崗位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報名截止時間3月3日16:00。
2、報名地點:興山縣公共就業服務大廳。聯系電話:0717—2585331
3、考試:筆試時間3月4日上午8:30--10:30,面試時間3月4日下午15:00-17:30,筆試成績所占比例40%,面試成績所占比例40%,考核成績所占比例20%。
4、考察:發現有不符合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
5、體檢: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名次確定體檢人員,于3月6日到縣人民醫院統一體檢。
四、待遇
1、基本工資為2500元/月,其他獎勵和補貼不超過1200元/月。
2、人員一經錄用,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
興山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局
2017年2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