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安徽合肥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186人】
1、筆試工作由市人社部門統一組織,采取閉卷形式進行,考試科目根據崗位類別如下表:
崗位類別 | 筆試科目(總分100分) | 面試或專業測試形式 | ||
科目1 | 科目2 | |||
A類 | 衛生崗位 | 《衛生基礎知識》占50% | 《申論》占50% | 結構化面試 |
其他崗位 | 《綜合知識》占50% | 《專業知識(限財會、計算機、法律)》或《申論》)占50% | 結構化面試 | |
B類 | 安徽輕工業技師學院教師崗位;合肥市藝術幼兒園、合肥市直屬機關幼兒園教師崗位;合肥體育運動教練員崗位;合肥學院輔導員崗位。 | 《綜合知識》 | -- | 專業測試,詳見 后續公告 |
安徽廣播電視大學合肥教師崗位;合肥市行政學院教師崗位。 | 《教育教學理論》 | -- | 專業測試,詳見 后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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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學院教師崗位 | 《專業課知識》 | -- | 專業測試,詳見 后續公告 |
《綜合知識》內容主要包括語文基礎知識、時事政治、計算機基礎知識、公文處理、職業能力測試等,滿分100分;
《教育教學理論》內容主要包括教育類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理論及應用、教師道德素養等,滿分100分;
《衛生基礎知識》內容主要包括解剖、生理、病理、藥理學等,滿分100分;
《專業知識》(限財會、計算機、法律)主要為所報崗位應知應會專業知識,滿分100分;
《專業課知識》 大綱請關注合肥人事考試網后續公告,滿分100分;
《申論》滿分100分。
筆試(合成)成績設定最低分數線50分(其中報考崗位代碼010002、010047、010063、010064的考生最低分數線45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科目詳見《合肥市2017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
2、筆試時間:2017年4月8日(周六)上午。
8:00--9:30 科目1
10:00 --12:00 科目2
筆試地點等相關事宜以準考證公布為準。
3、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報考者,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7年4月10日(8:30?11:30,14:30?17:00),攜帶相關證書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政務環路88號,1318室,聯系電話:0551-63536115)申報加分事宜。具體要求如下: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服務期須滿兩年)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筆試成績每門增加2分。
4、2017年4月20日16:00前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布筆試成績。經查分和加分環節后,依據最終筆試(合成)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從到低分按相應比例(詳見崗位表)確定面試(或專業測試)入圍人員名單。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人數確定進入面試(或專業測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A類崗位按《專業知識》(或《申論》)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員均進入面試環節;B類崗位同分人員均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三)資格復審
面試(或專業測試)入圍人員在面試(或專業測試)前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各市直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所在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3、屬“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或專業測試)資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所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等額有效遞補不超過兩次。若出現筆試(合成)成績并列,A類崗位按《專業知識》(或《申論》)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員均進入面試環節;B類崗位同分人員均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繳納面試(或專業測試)費用并領取通知書。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以網站公告為準。
(四)面試(或專業測試)
面試(或專業測試)工作集中在5月至6月進行。
1、面試(或專業測試)工作由市人社部門統一組織的,面試(或專業測試)公告將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布。
2、面試(或專業測試)工作由各市直主管部門自行組織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布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的面試(或專業測試)實施方案(公告),并公布所屬招聘單位參加面試(或專業測試)的人員名單及其筆試成績、名次,同時應載明:招聘崗位及數量、程序與規則、考試的內容、方式和時間、地點以及招聘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監督電話等事項。
A崗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B崗采用專業測試方式。專業測試可增加專業筆試,與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試講、答辯、情景模擬、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相結合,著重測試業務能力、工作技能、綜合素質及潛能。
結構化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設定最低分數線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招聘崗位只有1人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本考場實際參加面試考生的面試成績平均分。
專業測試采取兩種方式以上的,按一定比例合成后形成專業測試成績,于專業測試結束后10天內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布。專業測試設定最低分數線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