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海寧市袁花鎮下屬事業單位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公告【招2人】
2.筆試、面試由海寧市袁花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海寧市袁花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體檢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社部、原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
體檢時間具體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考察由各招聘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組織實施。在規定時間內,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對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進行考察,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體檢或考察出現不合格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人員不得遞補)。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公示、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中國海寧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和海寧市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名單公示后,將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聘用人員自報到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招聘過程信息均在中國海寧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公布,屆時考生可網上查詢。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1.中國海寧政府信息公開網站(http://www.haining.gov.cn/zfxx/rsxx/rsrm/index_yuanhuan_295.htm“人事信息欄目”);
2.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欄”);
咨詢電話:見附表
監督電話:0573-87866274;0573-87866314。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袁花鎮人民政府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中共海寧市袁花鎮紀委(紀委監察室):0573-87866314。
原標題:海寧市袁花鎮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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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寧市袁花鎮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