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龍游縣出入境檢驗檢疫技術服務中心招聘公告【招8人】
(四)確定面試對象
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職位入圍面試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1:3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對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根據招聘職位計劃數,以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2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招聘職位入圍體檢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1:2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參加體檢。
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報考人員的體檢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政策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在面試合格對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考察
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招聘職位計劃數按成績從到低分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者確定考察對象。
入圍考察人員是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須在公示考察人員名單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考察、解聘的書面證明,并由招聘單位上報我局公務員管理科審核,符合條件者進行考察。逾期未提交證明的,視作放棄考察聘用資格。
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考察期不超過30天,自公布考察對象名單之日起計算。考察結論為合格或不宜聘用的,應在考察期內作出。
報考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或在考察階段本人放棄聘用資格的,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八)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擇優確定的聘用對象,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發放通知書,限期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管理科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收到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不能在2016年8月30日前向招聘單位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經聘用后須在龍游縣各級事業單位最少服務5年。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