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衡南縣委組織部選調6人公告公告【招6人】
按照《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精神,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6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公務員崗位1名,參照公務員崗位5名。
二、選調范圍
面向全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具有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身份的人員。
三、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及其以上學歷。
4、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其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與縣委組織部現有工作人員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
2、有違紀違法行為受到處分、處理的,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尚未做出決定的。
3、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不能報考的其它情形的。
四、選調程序及方法
(一)發布公告。在衡南縣黨政門戶網、衡南縣黨建網發布選調公告,發布時間為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8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21日-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縣委組織部部務會成員、各組室在征求符合條件人員本人意見后,實名推薦人選。不接受未經縣委組織部部務會成員、各組室推薦的人員報名。符合條件的被推薦人員統一到縣委組織部322辦公室報名(電話:0734-8550015)。
3、報名要求:①報名者須填寫《中共衡南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人員報名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2張、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②由縣委組織部部務會成員或者組室負責人簽署推薦報名意見。③如實填寫報名信息。提供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個人信息不得弄虛作假。④報名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初審、面試前復審、選調前終審,并貫穿選調全過程。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處理。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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