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雅安市本級單位遴選公告【招105人】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市級機關、參公管理單位、事業單位干部隊伍建設,根據用人單位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不含省垂直管理部門)公開遴選(考調)雅安市市本級部分機關、參公管理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考調)職位及條件
(一)職位及名額
本次共面向全市公開遴選(考調)工作人員105名(其中:公務員28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2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5名)。具體職位及報考條件詳見《雅安市市本級部分機關、參公管理單位、事業單位公開遴選(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吃苦耐勞,具有較強的奉獻精神和良好的政治品格。
2.具備履職所必須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語言文字能力,能熟練操作電腦。
3.報考人員須具有職位要求的學歷條件,且為2015年2月 20日前正式進入七類機關、參公單位、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在職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1年2月20日之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科級領導職務報考機關、參公單位的,以及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報考事業單位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1年2月20日之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
5.報考機關、參公管理單位的,須具有國家公務員或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報考事業單位管理崗位的,須具有國家公務員、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或現聘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報考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的,須現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7.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人員;
2.近三年內因違反黨紀、政紀受到紀律處分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近五年內被辭退公職的人員;
5.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偵查的人員;
6.與報考單位相關人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68條所列親屬關系,需要回避的人員;
7.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人員;
8.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選(考調)方法和程序
(一)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2月20日至2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報名地點:各用人單位(具體地址及聯系方式見《雅安市市本級部分機關、參公管理單位、事業單位公開遴選(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相關資料: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考。報考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雅安市市本級部分機關、參公管理單位、事業單位公開遴選(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1份;縣(區)組織或人社部門、市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有效證明;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副科級及以上職務報考科員職位的,應提供自愿放棄原職務層次任職的書面承諾。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資格審查結束后,用人單位將《2017年雅安市市本級部分機關、參公管理單位、事業單位公開遴選(考調)工作人員報名統計表》(蓋章的件和電子文檔)和考生報名相關資料,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報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市人力資源社會局公務員管理科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資格審查合格的,根據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收取50元考務費。確認繳費的,發給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于2017年3月3日下午14:30-17:00到雅安市(雅安市雨城區桃花巷6號)領取。
(三)職位調整
開考比例為5?1。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經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達不到3?1的,按比例調減或取消該職位遴選(考調)計劃。
(四)考試
1.筆試
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占綜合成績的40%。筆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時間為2017年3月4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