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張家港市衛計系統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招49人】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本科階段畢業證書、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及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它證明材料。
(2)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它證明材料。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可以單位證明、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或單位離職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單位離職證明也可在體檢前提供)。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由招錄單位留存。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繳納面試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考試資格。
六、考試
1.此次招聘直接進行專業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形式。采用專業面試形式。面試成績滿分100分,設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第3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面試成績相同的,組織加試。
3.面試結束當天,在面試考點張榜公布成績、排名及進入情況,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攜帶照片一張,當場填寫體檢表。
七、體檢與考核(政審)
1.體檢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政審)。因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分以上的人員中按成績從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八、公示
從考試成績、體檢、考核(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張家港衛生人才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5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及有效聯系方式。擬錄用人員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公示結束,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九、錄用及管理
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張家港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發《錄用通知書》。其中,2017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領取《錄用通知書》。被錄用人員憑《通知書》到所在院校(單位)辦理人事關系的派遣(轉移)手續,并在規定時間內至錄用單位辦理報到手續,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十、其他要求和說明
在招錄各環節中,考生應保持通訊暢通,以電話等方式通知考生前來補充材料、體檢、報到等,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后按需聯系考生,合格的將不再電話通知。考核(政審)系組織行為,招錄機關將主動聯系考生。
十一、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循私舞弊,一經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則取消招聘資格。整個招錄工作接受市紀檢部門、監察機關和社會的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置監督舉報電話:(0512)58179829。
十二、本簡章由張家港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512)58987102。
原標題:2017年張家港市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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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張家港市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職位表.xls
張家港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2月1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