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蘇事業單位招聘:南通海門市招聘30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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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站、海門人事人才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根據人社部門核發的人員聘用通知書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其中教育、衛生系統的部分崗位(同一崗位有兩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在此之前先由主管部門組織考生現場選擇單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招聘崗位從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選擇。未按時到現場或在現場未選擇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考生自主選擇單位后,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手續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結。
擬聘用的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
報考職教崗位的非師范類畢業生,如暫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須在聘用后3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四)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八、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紀檢監察部門全過程監督,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