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蚌埠市人民檢察院選調公告【招8人】
因工作需要,蚌埠市人民檢察院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8名,其中檢察業務工作人員7名、財務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全國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已經公務員登記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檢察工作,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
4、獲得省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以上表彰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調。
(二)具體條件
1、檢察業務工作人員:現任法官或檢察官(含未入員額法官和檢察官);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三年以上(碩士研究生兩年以上,博士研究生一年以上)工作經歷,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2、財務工作人員:財會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會計從業資格;5年以上機關財務工作經歷,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到現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調離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截至2017年1月31日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有關事項
報名時間為2017年2月5日--13日,配送報名有關資料以郵戳時間為準。
公告之日起,報考人員下載選調公告附件《蚌埠市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報名登記表》,填寫完畢后發送至郵箱bbsjcygbc@163.com,同時將以下資料配送至“安徽省蚌埠市東海大道3108號蚌埠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1.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2.法律職務、職級任命文件復印件;
3.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4張;
4.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參加本次選調的證明;
5.年度考核等次證明(所在單位政工部門蓋章);
6.近兩年個人工作總結(2000字以內)。
聯系人:邢老師 聯系電話0552—3132772。
四、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考試前現場進行資格復審,查驗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復審合格后進入考試程序。提供虛假報考信息和材料的,將取消選調資格,情節嚴重的,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理。
五、考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