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太原市清徐縣招聘2名縣公證處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全面實行公開招聘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2〕53號)精神及有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批準,清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將為我縣公證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人數及崗位
本次擬為我縣公證處招聘工作人員兩名.docx(點擊下載)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公道正派,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3.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條件詳見《招聘簡章》。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證書報考)不得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1.報名地點:清徐縣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科。
2.報名時間:2017年2月8日-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時須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司法考試通過材料、單位主管部門準考證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張進行報名(復印件均用A4紙)。
3.報考人員于2017年2月15日-16日憑本人身份證到清徐縣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科領取準考證。
4.報名費:10元;考務費:筆試一門50元,兩門100元。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減免考務費用。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報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城市低保人員報考者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及復印件;農村特困大學生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必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報名時,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五、考試
考試科目為筆試和面試,采取百分制形式,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須達到4: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將調整或核減該招聘崗位,調整或核減的情況在報名結束后公告。
1.筆試
筆試日期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兩科。考試時間各90分鐘,分值各100分,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申論》成績×50%。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與參加筆試的考生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有并列名次,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將在清徐醋都網及縣政府門口公告欄發布。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主要通過應聘人員回答問題,測評應聘人員從事該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及相關的組織協調、應變能力等,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以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計劃聘用人數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員。若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錄用。如有并列名次,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六、考察與體檢
考察與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進行,畢業證驗證費、體檢費自理。
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和現實表現,并對學歷、報考資格等信息材料進行復審。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其擬聘用資格。
考察合格人員在清徐縣人民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安排另一家三甲醫院進行一次復檢。因考察和體檢不合格所空缺的崗,由公開招聘領導組研究確定是否進行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清徐醋都網及縣政府門口公告欄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八、聘用
1.聘用人員經人社部門審批后,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聘用人員納入清徐縣公證處自收自支編制。
3.擬聘用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不按時提交報到手續(報到證、人事檔案等)的取消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設立咨詢和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咨詢電話:
清徐縣人社局 0351-2960620
監督電話:
清徐縣監察局 0351-5729045
清徐縣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科 0351-2973985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報名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特別提示: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原標題:太原市清徐縣2017年公開招聘縣公證處工作人員公告
2017年1月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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