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事業單位:2013年惠安縣招聘編制內人員公告【招246名】
>>>>>>>點擊查看 2013年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網校輔導課程
>>>>>>>點擊查看 2013年事業單位《老五課堂》公開課, 互動!
>>>>>>>2013年事業單位面試課程“1對6講練點評· 理論專講”協議,不過全退費!
1、面試人選的確定。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考核)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取成績并列的所有報考人員為面試(考核)人選。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比例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其中,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1的崗位,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
2、面試人選資格復審。由組織、人事以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復核確認的結果為準。不面試崗位的,其資格復審與面試崗位資格復審同時進行。面試人選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棄權的,在報考該崗位且成績達到筆試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工作在面試資格復審期限內完成。
資格復核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未正式就業的畢業生
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報考不限戶籍崗位的考生無需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畢業生就業派遣報到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者除外)以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如會計從業資格證等)。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畢業生就業派遣報到證的2013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2)已正式就業畢業生(含人事代理人員)及社會考生
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報考不限戶籍崗位的考生無需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如執業資格證書等)。其中,已正式就業人員最遲須于體檢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上述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復印件。
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學習人員以及取得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相關學歷的人員,其學歷認定按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3、面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四)綜合成績計算
報考不面試崗位的考生,其筆試成績即為其綜合成績;報考需面試崗位的考生,根據《2013年惠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筆試面試比例計算其綜合成績。
五、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體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