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桂東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公告【招24人】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重點考察、考核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考察由人社部門會同選調(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經招考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聘)人員名單,報縣人社局審核后,在桂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八)辦理轉任(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轉任、聘用手續。
體檢后,因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考職(崗))位空缺,不進行遞補。
三、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請在指定官方網站查看各招考環節相關信息。招考單位(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須保留至辦理手續后),缺少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3.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考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紀律監督
本次選調(聘)工作由縣紀檢監察局全程監督。監督電話:縣紀檢監察局0735-8623950,縣人社局0735—8623376。
原標題:2017年桂東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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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1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