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工勤崗位招考2名普通雇員公告
根據《江門市直機關雇員管理試行辦法》及《江門市人事局關于<江門市直機關雇員管理試行辦法>的實施意見》,結合單位實際,經研究決定,擬招考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工勤崗位普通雇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崗位及職責
崗位一:后勤綜合管理崗(工勤崗位普通雇員)1名,負責我院后勤綜合管理工作(適合男性),包括司勤、協調對外接待、機關綜合審判樓管理、干警宿舍管理、夜間值班安保、重點區域衛生維護等工作,并全面協助職工宿舍及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
崗位二:信息化管理崗(工勤崗位普通雇員)1名,負責我院信息化管理工作,包括技術方案設計、信息化系統維護、事務審批系統設計優化、門禁系統管理等工作。
二、招考資格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愿意履行雇員的義務;
(三)身體健康,年齡在35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四)符合《江門市直機關雇員管理試行辦法》第十一條回避規定,與本單位擔任副科級以上職務的工作人員有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
(五)符合雇用崗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1.后勤綜合管理崗要求高中或以上學歷,持有B2以上駕駛證,5年以上駕駛經驗,從事過一年以上后勤工作,適合男性;
2.信息化管理崗要求大專或以上學歷,計算機專業,有一年以上信息化管理工作經驗,并具有辦公應用系統開發項目經驗。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接受報名時間為3個工作日,即從2017年1月16日—1月18日,其中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報名地點: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處(江門市篁莊大道98號9樓),咨詢電話:3936307、3936030。
3、報名手續:報名時攜帶近期同底1寸彩色證件照片4張,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填寫《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工勤崗位普通雇員招考報名表》。
4、報考者提交的有關證件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且需與《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工勤崗位普通雇員招考報名表》中填寫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即取消應聘資格,或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試辦法
1、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由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組織實施。考試時間:2017年1月20日上午9:00-10:30,地點: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樓14樓電教室。
2、專業考試。專業考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專業技能。后勤綜合管理崗組織駕駛專業考試,信息化管理崗組織計算機專業考試。由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組織實施。考試時間:2017年1月20日下午(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地點:根據考試具體內容安排。
3、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和基本能力素質,同一崗位根據筆試成績×50%+專業考試成績×50%計算,排名前10名的考生進入面試。由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組織實施。時間:2017年1月23日(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地點: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樓14樓電教室。
4、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考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若同一崗位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3名,該崗位將不再組織筆試,以專業考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
五、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各崗位綜合成績第一名確定擬雇用人選,如第一名放棄的,可由我院依次遞補。如出現綜合成績同分的,依次按筆試成績、專業考試成績、主考官評分高低確定人選。體檢工作由我院負責組織到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者不進行考察。
六、組織考察
我院負責組織工作人員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進行考察。
七、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雇用人員名單,并在江門市網上公示7天。
八、錄用
擬雇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雇用手續。雇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間工資、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員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我院政治處負責解釋。
原標題: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考工勤崗位普通雇員公告
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7年1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