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惠州市博羅縣人民法院招聘20名合同制法官助理公告
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法院工作,根據縣政府常務會議決定招聘勞動合同制法官助理2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以上畢業生或高等院校本科以上畢業生須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
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合同制法官助理,工資及福利等待遇為4500元/月(含“五險一金)的工資標準,由法院統一安排住宿。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和審判紀律,清正廉潔,恪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及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現役軍人及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合同制法官助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公告時間為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7日。公告在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博羅縣人民法院網站等媒體上公布,公告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至招聘程序結束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