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宿遷市公務員考試公告(468)
(二)面試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的人選。其中,公安機關人民警察B類職位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公安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各占40%、30%、30%比例合成的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面試前,招錄機關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網(www.jssq.hrss.gov.cn)公布。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對未形成競爭的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個考錄程序。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報考人員。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方法為: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合成后的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四、體檢考察和公示錄用
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總成績相同,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排序;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仍相同,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由到低分排序。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體檢(體能測評)、考察(政審)。報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體檢和體能測評在面試前進行。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1:5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體能測評按《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
招錄機關從考試成績、體檢(體能測評)、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由錄用審批機關在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網(www.jssq.hrss.gov.cn)公示。擬錄用人員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在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等環節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計劃缺額時,應按該職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進行遞補,每個職位只能遞補一次。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被錄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負責處理。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或違反公務員錄用和試用期管理相關規定的,取消錄用。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4〕14號)精神,為保持干部隊伍的相對穩定,我省新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五、考錄政策咨詢電話及有關信息發布網址
宿遷市2017年考錄公務員相關政策要求詳見《宿遷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對考錄職位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基層工作經歷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市直人員直接與市直招考單位聯系,報考縣區鄉鎮人員直接與各縣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聯系,報考地稅系統人員直接與市地稅局聯系,報考洪澤湖監獄人員直接與洪澤湖監獄聯系。政策咨詢電話見附件。
如有疑問,還可撥打下列咨詢電話:
市考錄政策咨詢:市委組織部(0527)84368162、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84359275
市考務技術咨詢:市考試鑒定中心(0527)84353881
省考錄政策咨詢:(025)83236151、83236050、83392044
省考務技術咨詢:(025)83236085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 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公務員主管部門及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原標題:宿遷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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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遷市委組織部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1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