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廣安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公告
2017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于2017年5月20、21、27、28日舉行。為切實做好我市考生的報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見《人力資源社會部辦公廳、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187號)。
報考人員的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6年12月31日。
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類別,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二、報名程序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生可在2017年1月3日至22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報名。在2017年1月4日至24日期間,提交下列材料現場確認:
①單位審查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的《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從網上填報后下載打印)。如考生在打印申報表后對個人報考信息進行了修改,考生須重新打印并蓋章。
②學歷(或學位)證書(大專以上學歷提供學信證明)、資格證書、執業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③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復印件貼在申報表背面)。
上年度參加了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但成績未合格的考生如繼續報考原級別、原專業考試,須填寫原檔案號,否則成績不予滾動。
考生攜帶上述材料按屬地管理原則到醫療機構所在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考生網上報名信息的準確性由考生本人負責,凡提供虛假或不實材料的,由報考者本人承擔違紀責任。
符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調整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省定合格標準有關規定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5〕156號)第一條規定的省定合格標準適用范圍和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人員,須勾選“基層衛生”欄目。勾選“基層衛生”欄目的考生,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將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未達到國家合格標準,但達到省定合格標準的,將獲得基層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不勾選“基層衛生”欄目的考生,一律不予確認基層衛生中級職稱資格。
考生應仔細核對《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并確保與現場確認時的《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確認單》內容完全一致,同時,考生必須在確認單上簽署姓名,一經確認原則上不得修改。
三、網上繳費
考生在現場確認后,須在2017年1月4日至26日期間通過網上支付方式繳納考試費,未按規定時間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不受理現場繳費。考生網上繳費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費。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省財政廳、原省衛生廳《關于明確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省和市(州)分成有關問題的通知》(川財社〔2009〕198號)文件規定標準執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每人每科收取考試費50元;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每人每科收取考試費70元。
四、準考證打印
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隨時查詢報考狀態,通過資格審核并繳費者自2017年4月28日起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考生入口”打印準考證,打印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27日。
咨詢電話:
廣安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0826—2340931
廣安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0826—2248166
華鎣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0826—4832638
岳池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0826—5220214
武勝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0826—6240558
鄰水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0826—3210633
前鋒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0826—2667169
廣安市人民醫院 0826—2600013
原標題:2017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公告
廣安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1月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