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濰坊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醫療崗)
(二)資格審查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選派專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并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相應的招聘單位主管機關或其指定的部門、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并能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7年1月12日之前取得)、身份證。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編教師應聘的,還需同時提交教育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對在職人員出具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確有困難的,也可在面試成績公告后3個工作日內提交,否則視為棄權。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以及戶籍證明材料。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的,還需提供入伍、退役相關證明材料、接收安置地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證明、畢業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就業報到證以及戶籍證明材料。報考西藏籍高校畢業生定向招聘崗位的,還需提供戶口簿等有關證明材料。
對于招聘崗位要求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如無特殊說明,2017年應屆畢業生可在考察體檢時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認定合格證明。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1. 筆試
筆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衛生和教育三大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崗位性質:A)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崗位性質:B)、藥學(崗位性質:C)、檢驗(崗位性質:D)、中醫(崗位性質:E)、護理(崗位性質:F)五類分別命題;教育類(崗位性質:G)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6年3月19日
綜合類:上午 9:00—11:30
教育類、衛生類:下午 14:00—16:30
2.面試
由濰坊市以及各縣市區、開發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面試應體現崗位特點和專業要求,可采用專業測試、結構化測試、情景模擬、試講、答辯及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組織。面試要嚴格組織程序,認真執行回避制度,面試考官和工作人員凡與應聘人員有規定的親屬關系、同事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必須實行回避。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相同崗位招聘計劃在10人以下的,面試人選按1:3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去掉一個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應聘人員宣布。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以該考生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數,確定該崗位面試的最低分數線。對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考察和體檢。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確定人選。考生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考察體檢范圍。
現場資格審查、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公布。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為70元。
五、考察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應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報考崗位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報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聘用通知書》,憑《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聘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據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公立醫院人員控制總量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魯編辦〔2016〕28號)精神,自2016年起,新進入公立醫院的人員,屬于控制總量內人員。根據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高校人員控制總量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魯編辦〔2016〕95號)精神,自2017年起,新進入高校的人員,屬于控制總量內人員。
七、其他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濰坊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辦公室地址:濰坊市奎文區勝利東街319號A座二樓(勝利東街與虞河路交叉路口東150米路北)。
濰坊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咨詢電話:15318988186,15318988189;
各縣市區、開發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咨詢電話見附件2;
報名網站技術支持電話:0536-8272090 。
咨詢電話請在正常工作期間內撥打。
原標題:2017年濰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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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縣市區、開發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咨詢電話.xls
中共 濰 坊 市 委 組 織 部
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1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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