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湯陰縣紀律檢查委員會選調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12人】
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為準。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以上筆試、面試、考試總成績計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辦法,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
(三)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若比例內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列入考察對象。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加試寫作,寫作成績高的,列入考察對象。
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選調后是否需要回避關系等方面的情況;查閱本人檔案及有關資料,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四)體檢
根據考察結果,按照選調人數1:1的比例對擬選調人員進行體檢。
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進行。
體檢不合格者,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五)公示、試用與辦理手續
綜合報考者考試總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崗位需求,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公示7天。
公示期滿后,擬選調人員進入單位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不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調動手續。
五、紀律要求
本次選調工作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人員存在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親屬關系的,應實行公務回避。
嚴格工作紀律,選調過程中,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一旦出現違紀行為,將予以嚴肅處理;報考人員更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紀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附件:《2016年湯陰縣紀委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咨詢電話:0372—6213318 0372—6208911
原標題:中共湯陰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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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