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業單位:劍閣縣人局2013年招聘150名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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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網上繳費
通過網上資格初審且上傳照片質量合格的報考者,須及時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時間截至2013年5月2日24:00止。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人每科繳費50元。通過網上資格初審且上傳照片質量合格的報考者,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筆試費(應先進行網上繳費,再到劍閣縣人才服務中心辦理退費手續):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156號)規定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原因,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筆試考試后7個工作日內,考生憑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和上述有效證明到劍閣縣人才服務中心辦理退費手續。
(三)崗位及人員調整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本次公開招聘開考比例為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未達到此比例的,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崗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2013年5月5日前在廣元人事考試網(http://www.gypta.gov.cn)、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ww.cnjmg.gov.cn/site/ldbzj)上向社會公布。
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可改報符合條件且可以開考的其他招聘崗位。改報崗位的,請報考者本人于2013年5月9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直接到劍閣縣人才服務中心(聯系電話0839—6600776),提交《改報崗位申請書》、與招聘條件有關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可以改報崗位。崗位被取消而未申請改報崗位的,視為自動放棄。崗位被取消且不愿、放棄或不能調整的,報考者所繳納的筆試考務費用,通過互聯網自動退回到報考者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帳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