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湄潭縣人民檢察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招10人】
(三)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x40%+面試成績x6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總成績出現并列的,面試成績高的優先。
六、體檢、復核和考察
(一)體檢。考生的考試總成績按擬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相關規定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予以遞補。
(二)復核和考察。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資格復核和考察,有《招聘簡章》“不得報考”情形之一或復核資格不符合條件的,取消下一環節資格。
七、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合格及復核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聘對象,在湄潭縣政府網和湄潭縣人力資源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間發現或被舉報有問題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取消資格的,空缺職位以總成績由高到低遞補。
八、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工資為1800元,試用期內發現有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試用期滿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簽訂正式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簽),工資為2500元/月(含社會保險)。其他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并結合單位實際執行。年休假、病假、事假、產假、探親假等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九、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考生和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簡章》和有關規章制度執行,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任何環節如有違反規定和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對工作人員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報考人員取消錄聘資格。
聯系電話:湄潭縣人民檢察院政工科:0851-24253896、13765952178、13985665817、。監督電話:湄潭縣人民檢察院紀檢組:15085566998.
十、未盡事宜由湄潭縣人民檢察院黨組負責解釋和確定。
原標題:湄潭縣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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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