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事業單位:2013年昆明市安寧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招135名】
(三)考試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教育系統、衛生系統(計算機、會計崗位除外)及人口與計劃生育局臨床醫學崗位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其他事業單位及衛生系統計算機、會計崗位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綜合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示5個工作日。如果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以面試成績分高的進入下一階段。
(四)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若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以面試成績分高的為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
七、考核、體檢
(一)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確定為擬聘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二)在考核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根據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安寧人力資源網招聘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三)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簡章由安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市教育局及市衛生局負責解釋。
十一、監督電話
安寧市教育局 0871-68699546
安寧市衛生局 0871-68688691
安寧市監察局 0871-68699392
安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0871- 68699750
附件:
安寧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13年4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