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東江門國家高新區(江海區)選調公務員公告【招27人】
五、考試
(一)考試內容
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包括計劃組織能力、決策能力、人際溝通能力、激勵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寫作能力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能力等。
(二)考試方式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先筆試后面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結束后,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排序,并按各職位擬選調人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未達到比例的,則該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全部參加面試。
(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5分。
六、體檢
在綜合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由中共江門高新區工委組織部按各職位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執行。如遇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將在體檢當天進行,資格復審合格者方能作為考察對象。如遇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復審的,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江門國家高新區(江海區)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二)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三)學歷、學位證書 (境外學歷學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認證證明);
(四)近期大一寸彩色證件照1張;
(五)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
八、考察
各選調單位組織對體檢和資格復審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將在體檢結果公布后的規定期限內完成,如果因為考生方面的因素造成逾期的,視作考生自動棄權。
九、轉任
各選調單位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商調對象,并由中共江門高新區工委組織部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商調工作將在考察結束后的規定期限內完成,如果因為考生方面的因素造成逾期的,視作考生自動棄權,并終止商調程序。
十、其他
(一)本次選調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任何形式的培訓,也不會向考生收取費用,請考生謹防上當受騙。
(二)本次選調的相關信息將在江門高新區政務信息網(http://zzb.jianghai.gov.cn/cover-127.html)發布,請考生密切留意。報名咨詢電話:0750-3861525、3861689。
(三)未盡事宜由中共江門高新區工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原標題:江門國家高新區(江海區)選調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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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江門國家高新區(江海區)公務員選調職位表(20161202).xls
中共江門高新區工委組織部
中共江門市江海區委組織部
2016年12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