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東江門國家高新區(江海區)選調公務員公告【招27人】
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吸納更多的人才投身江門國家高新區(江海區)建設,決定公開選調一批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江門國家高新區(江海區)各類機關共選調公務員27名,具體職位及要求詳見附件1。
二、選調對象
選調對象為廣東省各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含中央駐粵單位)在編在崗并已經進行公務員登記的科員(含股級干部,聘任制公務員除外)。其中,江海區人民法院的職位在全國范圍進行選調。
三、選調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勤奮敬業,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歷年年度考核均稱職以上;
(三)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及其他條件;
(四)年齡要求35歲以下是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30歲以下是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在現工作單位未滿服務年限的,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轉任后即構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須回避情形的,或本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擔任選調機關副科級以上職務的;
5.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以收件郵戳日期為準。
(二)報名方式
采用配送材料報名的方式。凡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均可下載并如實填寫《江門國家高新區(江海區)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然后將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獲境外學歷學位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及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寄到中共江門高新區工委組織部人事工資科(地址:江門市江海區東海路338號11012室,郵編:529040)。
也可將上述材料掃描后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送至 jhgwyb@163.com。
經初審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將通過電話進行確認,并于報名結束后10日內通知考試事宜,請考生保持手機暢通。每個選調職位均設置了開考比例,如果符合條件的報考者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將取消該職位的選調或相應減少選調人數,并在江門高新區政務信息網公告。
考試、體檢、資格復審等環節將集中安排在同一時間段連續進行,其中考試將安排在周末進行。
(三)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符合選調條件的職位,報名、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者必須按要求如實、完整地填寫報名信息,如果提供虛假信息或瞞報相關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選調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