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溫州市瑞安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23人】
6、打印《筆試準考證》
時間:2017年1月5日0時-2017年1月6日24時。
已完成繳費人員登陸瑞安市人事考試錄用系統,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考試
筆試日期定于2017年1月7日一天,具體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基本素質測驗》兩科,滿分均為100分。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否則不能進入考場。報考人員必須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參加考試。考試與報名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準考證遺失的,請及時自行打印。
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考試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50%+《基本素質測驗》×5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報考人員必須參加所報崗位的兩科考試,否則考試總成績無效。考試總成績在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瑞安人才網公布。
本次考試《綜合應用能力》科目采用網絡評卷、《基本素質測驗》科目采用讀卡評卷的方式,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規定,除零分、缺考和違紀違規等特殊情況外,其他情況不予查分。
(三)資格復審
1、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資格復審對象。如考試總成績同分的,取《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如兩門成績均相同的,另行加試。
實際參加考試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設定入圍資格復審最低分數線,低于最低分數線的不予入圍。最低分數線為實際參加考試人數滿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中入圍資格復審人員的最低分數。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瑞安人才網公布,請密切關注網站信息并登陸查詢。
2、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書(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及單寸免冠近照2張。
報考面向大學生“村官”崗位的,須提供經鄉鎮、街道黨(工)委、中共瑞安市委組織部審核蓋章的《2016年瑞安市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核表》(附件3)。
報考面向村(社區)正職干部崗位的,須提供經鄉鎮、街道黨(工)委、中共瑞安市委組織部審核蓋章的《2016年瑞安市面向村(社區)正職干部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核表》(附件4)。
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報考的,須提供報名時取得的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歷的報考人員以第二學歷專業報考的,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的第二學歷證明。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