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宛城區招聘醫學院校畢業生公告【招48人】
為宛城區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及《轉發關于印發基層衛生人才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宛衛【2015】214號)、《轉發關于實施基層衛生人才工程的補充意見的通知》(宛衛【2016】108號)和《關于2016年度醫學院校畢業生和特崗全科醫生招聘工作的通知》(宛衛【2016】125號)精神,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決定為宛城區衛計委下屬區中醫院、區三院及部分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48名醫學院校畢業生。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嚴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紀律,確保招聘質量。
二、招聘范圍,年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應聘者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涉及年齡時間計算以公告當日起)。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或技能;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學歷、專業、數額及其它條件
招聘醫學院校畢業生48名:(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與辦法
公開招聘工作分為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幾個步驟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報名時本人持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未就業畢業生需提供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應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填寫《宛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簽訂誠信承諾書。現場影像采集。報名考務費100元。
每人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多報者無效。招聘人數與報名登記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原則上為1:3)指標調劑使用,調劑方案在開考前予以公布。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
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2日-14日(9:00-12:00,13:00-17:00)。
報名地點:南陽市宛城區行政審批服務大廳一樓(獨山大道華鑫苑樓下)。
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持本人身份證于2016年12月16日(9:30-12:00,13:00-17:00)到報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
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者要妥善保管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