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新化縣紀委監察局選調機關人員公告【招3人】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在我縣縣直機關、鄉鎮范圍內通過公開招考方式選調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對象和范圍
公選崗位:辦案工作人員2名,文秘工作人員1名。
公選范圍:縣直機關、經濟開發區、上渡辦事處和各鄉鎮、場等單位中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忠誠、干凈、擔當,公道正派,嚴謹務實,事業心和責任心強,工作表現突出。
2、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身份。
3、具有一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2015年1月1日前參加工作,現已轉正)。
4、報考者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學本科(含本科)以上學歷。
5、報考辦案工作人員崗位者限金融、財會、審計、法律、心理學專業。
(1)審計、財會專業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方可報名。其中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者,可不限專業,學歷條件可放寬到全日制大學專科。
(2)通過司法考試者,可不限專業,學歷條件可放寬到全日制大學專科。
(3)在紀檢監察和政法系統辦案工作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的,可不限專業,學歷條件可放寬到全日制大學專科。
6、報考文秘工作人員崗位者在文秘工作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市級以上媒體發表文章10篇以上的,學歷條件可放寬到全日制大學專科。
7、能熟練操作電腦辦公軟件。
8、身體健康。
三、選調程序和考試內容、方式
1、發布公告。在《新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新化新聞網》和《新化紅星網》上發布選調公告。
2、報名。報考者報名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與復印件,《公務員(參管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交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張,填寫《新化縣紀委監察局公開選調委局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現場報名時要求當場操作相關電腦辦公軟件及測試打字水平,測試不過關者報名不予通過。報名時間:2016年12月5日至12月16日;報名地點:新化縣紀委組織部(縣政府辦公樓626室)。
3、資格審查。各單位黨組織要對照報名條件和資格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縣紀委、縣委組織部進行聯合復審,審查合格者頒發準考證準予參加考試。
4、考試。(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按選調崗位和報考人數不低于1:5的比例開考。考試時間以準考證上日期為準。(2)面試。按公開選調名額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用100分制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每名面試人員的答題時間為15分鐘。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5、考察與公示。筆試和面試兩項成績分別按60%、40%的比例折算成總成績,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由縣紀委牽頭、縣委組織部公管辦參與組成考察組進行考察,考察結果不實行量化計分,如果被考察對象有不符合選調的情形,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替補。被考察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錄用資格,由其他入圍面試者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替補:①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②虛報、誤報年齡或出示假學歷、假證明證件等弄虛作假的。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有關規定的。④根據考察結果,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認為不適合在縣紀委監察局工作的。考察結束后,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6、研究決定。公示無異議后,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
7、試用與調入。實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入手續。
四、組織領導機構
為確保考選工作順利進行,成立考選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曾小坤任組長,陳元懷、伍朝陽、羅暉、楊金海、龔朝暉、楊榮、蘇玲彬任副組長,李文元、曾菲、王文祖、劉偉林為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考選工作由縣紀委組織部組織實施。
聯系電話:3238685,13786892088
原標題:關于公開選調新化縣紀委監察局機關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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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化縣紀委(蓋章)
2016年12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