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滁州市審計局等三家單位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公告【招11人】
報名人員須填寫《2016年滁州市審計局等三家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市直報名人員的報名表須經本單位簽署報考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縣(市、區)報名人員的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同意加蓋公章后,需根據職責分工經同級黨委、政府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簽署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報名時還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與所報職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的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各選調單位負責。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現場繳納筆試費用(40元/人)。未按時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各選調單位須于12月9日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報告報名、資格審查和繳費情況。報考人數與職位選調計劃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未達到3:1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職位選調計劃數;特殊情況下,對少數職位未達到3:1開考比例的,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后,可按2:1開考,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職位選調計劃數。被取消選調職位的報名人員,可于 12月10日改報其他職位。
4. 領取筆試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已繳費的報名人員于12月22日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
1.筆試
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報名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時間為2016年12月24日上午8:30—11:00,考場統一設在滁州市城區內, 地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需持與報名時相同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2.面試
面試前,各選調單位將面試人員的所有報名材料報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合格人選參加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成績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報名人員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選調職位的比例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實際人數少于或等于選調職位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對象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的,組織加試。體檢、考察對象缺額的,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共不得超過兩次。
體檢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合格的,方可列為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導下,由各選調單位負責。選調單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情況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考察結束后,考察組要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的反映考察對象的相關情況。
(五)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選調單位根據報名人員考試綜合成績、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人員,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在滁州市先鋒網、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辦理試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公示后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選調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選調人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在一個月內,按照管理權限和有關要求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五、紀律與監督
1.公開選調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要求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違紀處理規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要求,嚴格執行人事考試政策,規范考試程序,嚴明考試紀律。
本公告由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
滁州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 電話:0550- 3022415
監督舉報:
滁州市人社局紀檢組 電話:0550-3821639
原標題:2016年滁州市審計局等三家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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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滁州市審計局等三家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表.xls
2、2016年滁州市審計局等三家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表.xls
中共滁州市委組織部
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11月3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