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內蒙古伊金霍洛旗招募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招30人】
(六)體檢。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統一在旗人民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因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被取消資格,出現空缺名額,按照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招募人員,并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被舉報并經調查核實的,取消擬招募人員資格,出現空缺名額,按照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招募。擬招募人員公示期滿,經旗人才交流中心研究確定后由服務單位辦理相關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執行試用期制度。
八、其他事項
(一)要切實增強工作透明度,認真落實招募政策、招募計劃、報考條件、考試成績、招募結果“五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社會各方面對招募工作的監督。
(二)參與公開招募的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做好招募各環節工作。對招募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法行為,經調查情況屬實的,給予有關人員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范圍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四)本公告由旗人才交流中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公開招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
旗人才交流中心:0477—8691792
監督舉報電話:
旗紀律檢查委員會:0477—8691065
0477—8691075
干部監督舉報電話:12380
原標題:伊金霍洛旗2016年公開招募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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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人才交流中心
2016年11月30日
(責任編輯:李明)